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确立的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重要思想路线,是指在发展中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人与自然、经济建设、政治文明、社会进步等方面实现协调发展。实践证明,全面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
发展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内在要求,是社会的生命之源和动力之源。全面发展要求不仅要追求经济增长,还要追求更高的人民生活质量,更高的文化水平和更高的政治文明程度。经济增长并不是万能的,只有体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特征才是科学的发展,才是人民群众所期望的。
全面发展要求必须保障人民土地权度,保障人民的生态权与环境权等。科学合理地利用资源,保护与改善生态环境,才能使自然生态得到恢复与保护,也只有这样,人类才能够永继发展下去。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理念是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协调发展,是指要在缩小地区和城乡、经济和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发展差距、促进各个领域的协调发展。全面发展,是指在发展中实现不同领域的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是指坚持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发挥国家优势,促进社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