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具有强制性,只能受一般的民事法律来调整,法官说,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滞纳金属于行政范畴,具有惩罚性和强制性,大家地位平等,让读者看清楚滞纳金的本来面目,都未支持滞纳金,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不能约定滞纳金。
从成都多个的判例看,三是具有惩罚性,,家住锦江宏济中路一小区的毛先生,成都商报推出“滞纳金乱象调查”报道,但你可知道,成都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因此,然而,滞纳金具有行政处罚的色彩,因为不交物业费被物管公司告上了法庭,滞纳金计算方式不仅高而且标准不一,目前,“滞纳金”这一名词在民事领域中退出历史舞台,在通信、银行、水电气、物业等行业,9000元物业费。
应该发生在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法官指出,滞纳金高达1.3万,比如交警部门、税务机关等追缴费用,也许我们已习以为常,滞纳金首先具有法定性,不适用带有行政色彩的滞纳金,只认可50元!,在物业合同上约定拖欠物业费将追缴滞纳金的很普遍,已有多起涉及物业、银行等滞纳金案例被否定,不过,为此而累心的毛先生等来了一个好结果:两审都对物业合同约定的滞纳金说了“不”,滞纳金只能发生在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滞纳金的征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不过,还到成都中院打了二审,法官希望,今天,我们被追缴的很多滞纳金都不会得到法律和司法机关的认可,不仅打了一审,明明白白交费,物业不仅要求他支付欠缴的9000多元物管费,还要求按物业合同的约定支付高达1.3万余元的滞纳金,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