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是为了规范企业的工资福利制度,加强财税管理而颁布的,按照规定,企业的工资总额应当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补贴、津补贴、餐费补贴、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独生子女费等各项福利,但不包括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业培训费、应缴纳的税款等各项支出。
按照国家政策,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收入是加强内需的一个重要途径,企业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和自身实际情况,在法定时期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每年或者每月企业还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及足额缴纳企业的工资福利税款。
简而言之,负责企业人事管理、工资发放的部门需遵守《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规范企业内部工资福利分配,减少因工资发放不公等问题而引发的人事纠纷、企业经济风险等问题。同时,企业需按规定足额缴纳税款,维护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