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236条规定,行贿罪是指行贿人向以审判、检察、执法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以庭审、检查、鉴定、执行等方式参与司法活动的人员行贿的行为。行贿的对象人必须是以审判、检察、执法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以庭审、检查、鉴定、执行等方式参与司法活动的人员,或者以执行公务的人员。行贿是指以财物贿赂方式,给予对象人不正当的利益,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达到自己的目的,破坏司法正义,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应予以严惩。
刑法236条规定,行贿罪是指行贿人向以审判、检察、执法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以庭审、检查、鉴定、执行等方式参与司法活动的人员行贿的行为。行贿的对象人必须是以审判、检察、执法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以庭审、检查、鉴定、执行等方式参与司法活动的人员,或者以执行公务的人员。行贿是指以财物贿赂方式,给予对象人不正当的利益,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达到自己的目的,破坏司法正义,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应予以严惩。